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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6 04:57:49   来源:杏彩体育网页版在线登录

  现将《长沙市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组织并且开展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3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649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推动全市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长沙市为湖南省省会,长江中游城市群和长江经济带重要的节点城市,市域总面积约1.18万平方公里。2022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4.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3%,固定资产投资提高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2.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剔除政策因素影响,同口径增长8.17%)。

  2022年,全市地表水质量总体为优,32个国控、省控考核断面年度水质优良率继续保持100%。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02天,优良率为82.7%。城乡垃圾分类减量全面推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长沙县获评国家生态县,浏阳市获评全国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市,望城区、宁乡市分别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无废城市”建设正稳步推进。

  1.回收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全市已备案回收企业330家、个体经营户920家,摸排回收站点2500余个,已纳入长沙市可回收物回收体系信息管理平台的回收企业、回收点、分拣中心共计512个(其中:回收企业95家、个体经营回收网点410个、分拣中心7家)。

  2.重点品类加工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全市全面建立起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涌现出绿色再生(电子废弃物)、金龙铜业(废有色金属)、万容科技(低价值可回收物)、邦普循环(动力电池)、融城科技(建筑及大件垃圾)、现代环境(垃圾分类回收)、合得利橡胶(废橡胶)、盈鑫德再生资源(废纸)等一大批回收利用龙头企业。

  3.机电产品再制造产业集聚效应凸显。全市积极开展“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先行先试的工作,长沙(浏阳·宁乡)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2013年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跻身全国首批“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行业”行列。目前已形成工程机械及零部件产业链、汽车零部件产业链、数字控制机床产业链等3大再制造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培育了中国铁建重工、山河智能、法泽尔动力等3家工业与信息化部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深入实施强省会战略,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长沙市新一线城市、特大型城市定位,面向长株潭都市圈建设,充分结合当前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基础,因地制宜布局交投便利、绿色高效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利用水平,引导二手商品交易规范化发展,推动再制造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打造出具有鲜明的长沙城市烙印的科学、灵活、便捷、高效的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总体部署、区域协同。充分的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政策体系,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全市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作,推动长株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协同布局、基础设施协同配套,加强与衡阳、湘潭重点城市产业项目协同共享,当好全省“领头雁”。

  ——统筹当前、立足长远。结合当前全市废弃陈旧物资行业发展中存在的明显问题,提出有明确的目的性的政策和措施。着眼于长远,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统筹考虑区域经济、人口增长等变量因素,有序推进全市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长久稳定发展。

  ——科学技术创新、低碳先行。利用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岳麓山大学科技城等科研资源,着力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科技化水平,着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领域及其行业监督管理中的创新应用,以数字化智能化促进资源聚集及产业绿色发展。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导向,构建低碳型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先行先试、项目支撑。创新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协会、企业、公众参与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发挥市场作用,先行先试,吸引投资及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力量合力推进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大力推动一批循环利用、减污降碳重点项目。

  到2025年,全市废弃陈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基本完善,资源回收与生活垃圾分类“两网融合”协同发展成效明显,“互联网+”模式普遍的应用,标准化绿色分拣中心实现各区县(市)全覆盖,废弃陈旧物资回收量和增长率显著提升,主要再生资源年回收量达到200万吨,年均增长率达到3.5%;可循环快递箱(盒)应用规模达到6万个,设置可循环快递回收装置网点3000个;依托泛长株潭城市群推动回收利用产业协同,全市主要再生资源品类实现高效、便捷、安全回收利用,打造“区域协调、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协同发展模式,废弃陈旧物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更规范,交易渠道和形式更为丰富,“互联网+二手”模式得以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示范效应凸显,交易规模明显提升;“工程机械及零部件、汽车零部件、数字控制机床、盾构机、办公设备”再制造产业集群和产业链进入高质量稳步发展阶段;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保障及标准体系更完善,监管政策更加有效。

  结合“无废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工作,深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与废弃陈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按照“规划先行、合理地布局”原则,以生活性再生资源为重点,编制出台《长沙市“十四五”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并与《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发〔2023〕3号)等文件有效衔接、协同推进。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科学合理确定城市和县城、乡镇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中心选址和空间布局,因地制宜规划布局农村废弃陈旧物资回收利用设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便于投放、规范高效”的原则,城区街道原则上按照每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点,涉及乡镇区域按照“一村一点”的原则布局,合理地布局并规范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规范回收处理站点。鼓励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发挥回收利用装备及运营管理上的水准,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推动标准化、规范化、连锁化经营,提高废弃陈旧物资回收管理效率。支持回收企业采用自建、承租、承包等方式运营废弃陈旧物资回收站点,提升全品类回收功能,形成扎根社区、服务居民的基础网络。深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弃陈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在符合改造条件的现有垃圾压缩转运站等环卫设施中,通过升级改造增加可回收物中转功能,做到“一站两用”,实现环卫与可回收物回收服务叠加。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用“互联网+”打造再生资源回收新模式,扩大回收站点覆盖面。探索建立废玻璃、废旧纺织品、低值废塑料、大件垃圾等低值可回收物专项收运网络。到2025年,全市规范化回收点不少于2658个(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设立流动回收车,不含回收箱),其中:城区布局建设1807个、乡镇按照“一村一点”的原则布局不少于851个,新型中转站达到168个,实现主城区回收网点覆盖率100%;基于生活垃圾分类与废弃陈旧物资回收“两网融合”的废弃陈旧物资回收网络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1.5%。(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区县(市)为单位,合理规划布局分拣中心,因地制宜推进一批绿色分拣中心的建设和改造提质。全方面提升废弃陈旧物资回收分拣加工设施、设备、技术的绿色化水平,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劳动保护等要求,重点培育建设一批可协同处理低值可回收物、技术装备先进的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等综合型绿色分拣中心,支持建设一批废纸、大件家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和废钢铁加工利用基地等专业型绿色分拣中心,鼓励各区县(市)至少建设1个低值可回收物绿色分拣中心,推动分拣加工能力和绿色化水平整体提升。到2025年,建设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25个,培育20家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旧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废旧动力电池、废矿物油、废旧纺织品等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及骨干企业,促进分拣中心规模化、高效化、绿色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引导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品牌为纽带,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等现代组织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促进产业集聚和整合。鼓励企业加强技术装备革新,提升经营管理技术水平,示范和引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标准化、 规范化、规模化、系统化运营。发挥龙头及骨干企业的品牌示范效应,鼓励龙头及骨干企业热情参加标准化建设,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按照下游再生原料、再生产品有关标准要求,提升废弃陈旧物资回收分拣环节预处理能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培训机构等利用自身师资优势,与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实操场地优势相结合,加强合作,热情参加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相关职业技能教材开发及培训,提升行业整体职业水平。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环卫单位、产废企业、利用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形成规范有序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链条。重点培育专业化再生资源回收主体和综合利用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热情参加废弃陈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以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为重点推动新能源动力电池回收网络建设、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回收网络建设、报废机动车及废钢铁回收网络建设和二手家具及办公设备回收网络建设等。探索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开展包装回收试点行动。引导我市工程机械等重点生产企业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推动工程机械、电子科技类产品、盾构机等生产企业利用售后服务体系建立再制造逆向回收网络。到2025年,培育再生资源领域标杆企业5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长沙市建设先进计算产业集聚区,构建数字化的经济“高地”为契机,大力推广“互联网+”新型回收模式,积极构建在线预约上门回收、绿色兑换、以旧换新、定制回收、代收代储等多元化回收场景。推广应用智能回收终端设施的智能回收模式,加强智能称重、智能分类、智能控制等智能回收场景应用。推进“回收+”便民服务回收模式,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与物业保洁、家政服务、便民超市、快递物流等便民服务融合,打造“社区便民生活圈”的回收新场景。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发展,提高二手商品交易效率。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采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等先进的技术,加强全产业链的数据应用能力。推动完善长沙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大力推广适用先进回收处置技术、智能分拣打包设施等先进技术装备应用,推动分拣分选、加工利用自动化、智能化、数字化。探索再生资源信息化软硬件标准化试点,提升行业整体信息化水平,促进数字化的经济同实体经济深层次地融合。到2025年,构建1个全品类、全流程、可溯源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信息管理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机关事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行业规范化运行,推动出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管理规范》《再生资源行业自律管理规定》等系列规范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行业秩序。推进行业标准化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就回收目录、产品分类、企业分类、网点建设标准、回收分拣流程、回收污染控制技术等重点内容,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分拣操作规程》《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站点建设运营规范》等技术标准、建设标准、操作规程,助推回收站点建设、收运服务、规范运营能力提升,着力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标准化,促进回收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依托节能环保装备产业优势,加大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及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提质改造,开展技术升级和设备更新,提高机械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强化产学研合作,在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再制造等领域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和大型成套装备。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专利技术和装备,部分关键共性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学技术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53号)及《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强省会战略支持长沙市科学技术创新高水平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科发〔2022〕70号)等政策,带领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承担重大技术与关键产品攻关,带领企业创建创新平台,鼓励企业争取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到2025年,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占出售的收益比重达到3%以上,创新水平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依托现有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再制造示范基地、工程机械、汽车制造及先进储能材料产业集聚区,聚焦优势,统筹规划布局重点品类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项目,做好用地、水电气等要素保障,推进环境、能源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企业集聚化、园区化、区域协同化布局,重点推动工程机械、先进储能、数字控制机床等先进制造业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建设。推动各园区配套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功能,结合园区功能定位布局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设施,提升产业园区再生资源回收能力和再利用。引导宁乡高新区、宁乡经开区、望城经开区、浏阳经开区等园区基于优势和特色,差异化植入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再生铝、再生铜、废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机电产品再制造等相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形成闭环式产业集群。严格落实再生资源跨省转运环境安全监管,指导跨省转运再生资源类固体废弃物的企业做好跨省利用备案。结合我市实际及“无废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减量要求,到2025年,创建6~8家省工业固态废料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单位,推动新建或改建1个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基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充分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活力与产业特点,以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为契机,建立泛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废弃陈旧物资资源化协同处理长效机制,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跨区域协同发展。依托长沙市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及丰富的资源禀赋,科学技术创新及学科领域优势;株洲市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优势;湘潭市能源装备、钢铁加工、金属新材料产业链优势,构建错位发展、特色明显、相互配套的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形成“区域协调、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协同发展模式。到2025年,完成废弃陈旧物资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布局,废弃陈旧物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加强与互联网信息平台联系,支持企业定期举办互联网线上二手商品交易活动,宣传以物易物、线上二手交易的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重点拓展湖南省废弃陈旧物资交易大市场等大型线下二手商品交易市场的商品种类,设立家具、办公设备、手机、电脑、家电、书刊二手商品交易专区。鼓励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家电、服装、家具、书籍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和线上交易买卖平台规范开展二手商品交易。支持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选取有条件的社区建设二手商品寄卖店、寄卖点,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鼓励各级学校设置旧书分享角、分享日,促进广大师生旧书交换使用。到2025年,建设“跳蚤市场”及二手商品寄卖店1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进一步完善二手商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二手商品交易规则,明确相关市场主体权利义务。加强对二手商品交易的市场监管,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积极推动二手商品销售过程中的“三包”及“售后服务”体系建立,推动二手商品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加强交易买卖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依法严厉打击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中销售属于侵犯知识产权或假冒伪劣产品以及非法交易、假冒伪劣、诈骗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引导企业合规经营。鼓励行业协会牵头制定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分类等标准。完善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培育权威的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完善计算机类、通讯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信息清除标准规范,加强二手交易过程中的信息安全监管。完善实体二手市场、“跳蚤市场”规范建设及运营标准,促进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及二手市场发展。研究解决二手商品转售、翻新等服务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发展壮大长沙(浏阳·宁乡)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工程机械再制造产业,规划实施挖掘机零部件、盾构机零部件、筑路机械零部件、混凝土泵车零部件、混凝土搅拌设备零部件等工程机械零部件再制造项目,扩大再制造基地回收处理废旧工程机械范围,拓展再制造产品种类,完善“零部件制造—工程机械生产—产品销售—回收—再制造”工程机械循环经济产业链。推动再制造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建设,完善再制造技术规范及产品标准,加强再制造产品评定和推广,将再制造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在同等条件下择优采购。大力提升工程机械、汽车、电子信息、轨道交通装备、办公设备等高端领域再制造水平,推动盾构机、航空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兴智能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再制造共性关键技术,建设高水平国家级再制造产业集聚区。大力支持自贸区长沙片区拓展对非经贸合作领域,探索开展航空、工程机械、数控机床、办公设备、轨道交通装备、通信设备等保税维修和再制造复出口业务。支持工程机械、隧道掘进、煤炭采掘等领域企业广泛使用再制造产品和服务。培育新兴产业发展新动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协调联动,加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调动各方力量,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各项任务贯彻落实。

  (二)强化要素保障。将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二手交易市场建设用地纳入相关规划,合理规划布局,优先符合用地报批条件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鼓励工业企业充分利用存量厂房和土地建设。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予以支持和规范。(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支持力度。依法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等方面加大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和优质项目的支持。支持符合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条件的优质项目争取国家、省预算内专项资金,加大对企业技术研发的财政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大政府采购力度,积极采购再生资源产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行业监管。按照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和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加强已公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动态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运行情况,促进企业规范经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行业的提质改造和环境监管,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废水、废气等污染物源头管控和规范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和无害化处置,整治行业“散乱污”状况。依法打击非法拆解处理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车产品交易中的非法交易、假冒伪劣、诈骗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宣传推广。要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绿博会等活动,大力推广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先进经验和做法,倡导环保健康、循环利用的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公众积极支持、理解、参与,营造全社会促进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的良好氛围。

  (六)完善统计体系。健全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统计制度,完善废弃陈旧物资循环利用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核算方法。指导行业协会加强统计分析,规范发布统计数据。推进企业、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数据信息对接,建立数据统计、季度报送、年度报告机制。建立并完善再生资源回收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及时掌握行业发展状况和发展的新趋势。(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